榆中县院“五加强”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04.11.2014  18:19

        近日,高检院监所检察厅通报了黑龙江省延寿县“9.2”杀警脱逃事故的有关情况后,榆中县院在认真学习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的同时,迅速做出反应,与榆中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进行沟通,共同分析榆中县看守所监管形势,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以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一是加强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将每月两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并规定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三方共同对监室、监区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严格把关,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着手解决。
        二是检察室、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对于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进行沟通,形成维护监管安全的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对监管干警的监督和管理。看守所全体干警要以此次事件为戒,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日常工作,不得空岗。同时要求把守AB门的干警和武警值班人员,对于出入监区的人员,严格检查证件和法律手续,认证不认人。检察室要加大对看守所干警的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四是加强对监管设施和警用装备的管理,对于监管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汲取延寿县看守所事故的教训,规范对械具的使用和放置,加强对警服和警用器具的管理,并规定干警按照季节,正确着装。
        五是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三方要共同制定紧急情况应对方案,明确遇到脱逃、越狱等突发事件时,各方要密切配合,沉着应对,及时化解紧急事态,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