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院“五举措”规范预防工作司法行为

15.07.2015  15:50

      西和县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预防部门以此为契机,细化责任,强化监督,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预防工作长效机制,采取五项措施,有效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整体水平和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预防工作新理念。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预防部门按照县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听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撰写“三严三实”心得体会、研读《预防条例》等方式,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和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识融入到预防工作中,积极推进预防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规范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甘检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未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批准,个人不得私自接受为有关单位和部门授课;严格审查讲稿内容,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讲稿、课件等宣讲资料报分管检察长审核,杜绝将未经证实的材料和数据、涉及他人隐私的相关材料运用于宣讲资料。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结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效率,预防部门积极推行行贿犯罪档案严格审查、快速办结机制。第一,严格按照查询受理、执行查询、信息反馈等工作流程,对手续齐全、材料齐备,符合要求的查询申请缩短流程和审批时间,快速办理,确保查询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第二,加强与公诉部门协作机制,整理并收集单位或个人涉嫌行贿受贿犯罪或行为信息资料,报请检察长审批后及时录入查询系统。
      四是进一步规范预防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检务公开,促进司法规范化。对外公开预防业务范围、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两卡”制度,对外每开展一项预防工作,必须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一并送交预防工作对象,并提醒、督促其按要求填写,以强化对预防干警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为契机,向县直机关、乡镇等征求收集规范预防司法行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促使预防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五是进一步规范专项预防工作。在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三个专项预防活动过程中,要求预防干警积极履行预防服务和监督责任,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严禁利用开展工作之机吃、拿、卡、要,越权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