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三项措施”强化量刑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12.09.2014  13:15

      近日,省检察院印发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亭县检察院收到该通知后高度重视,结合前一段时间市院下发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采取三项措施,积极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公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了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深刻了解并研习了该通知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内涵实质及法律意义,着力提升量刑建议能力,确保量刑建议能够被法院百分百采纳。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条文规定,深刻理解内涵。该院公诉部门干警对该通知中关于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及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全面掌握了各种量刑情节的规定。
      二是结合办案实践,开展讨论交流。学习完常见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后,公诉部门干警紧密结合自身办案工作实践,展开了激烈地讨论,认为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具体量刑标准,解决了长期以来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无具体标准问题。通过公诉干警的讨论发言,加深了对《量刑指导意见》理解,为推动干警出庭公诉提出准确的量刑建议,推动量刑建议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         
      三是更新量刑工作理念,规范办案程序。通过对具体规定的学习及讨论发言,并对照旧的《量刑指导意见》,公诉干警均表示要及时更新理念,严格按照新的《量刑指导意见》,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通过学习研讨,该院公诉部门干警表示,将在今后的量刑建议过程当中,结合《量刑指导意见》中十五种常见犯罪的量刑的具体量刑标准,及时更新观念,按照新规定和新要求,转变量刑建议方式及幅度,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依据。并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分析研究在具体工作当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实施量刑建议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有效促进《量刑指导意见》的全面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