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纪委关于两起违规举办升学宴典型问题的通报

23.08.2015  11:18

  原标题:中共山丹县纪委关于两起违规举办升学宴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了狠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以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现就两起违规举办“升学宴”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5年7月25日中午,育才中学教师崔茹霞为其儿子举办小学“升学宴”,宴请宾客56人,其中公职人员22名。县教体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崔茹霞警告处分;县纪委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育才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刘世俭,育才中学校长梁积功,县教育系统纪委书记陈述政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县通报批评。

  2015年8月15日下午,县广播电视台干部耿新福为其女儿考入成都某高校举办“升学宴”,宴请宾客4桌,县畜牧局公职人员7人参加。县纪委给予耿新福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兼党支部书记葛勤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县通报批评。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规定》(县委办发〔2013〕161号),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认真遵守“领导干部操办婚嫁、丧葬事宜,应从严控制规模”的要求,“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严禁党员干部、村干部举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倡文明新风,反对陈规陋习;提倡节俭环保,反对铺张浪费。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不仅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还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山丹县纪委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