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三招”防“老赖”

14.12.2015  03:00

    【本报讯】“老赖”为了逃避责任,东躲西藏,让执行法官们很头疼,连日来,永登县法院亮出“三招”防“老赖”。这是记者近日走访永登县法院了解到的。

    第一“”,与公安机关联手抓“老赖”。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为躲避执行,长期离家外出逃遁,永登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查询,均无其线索。永登法院将其列入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名单。

    第二“”,老赖死咬“没钱”,司法拘留奏效。原告安某与被告卢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卢某躲避,执行法官上门均扑空。在询问过程中,卢某一味强调自己没钱。执行法官将其临时羁押在法院羁押室,向卢某说明如其不履行法院判决,将对其司法拘留,卢某主动履行了判决。

    第三“”,晒出“老赖”黑名单。永登县法院利用县城中心广场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老赖”大头贴,公开曝光“老赖”失信行为、涉案标的等信息,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识别身边熟人中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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