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民政局“三项措施”夯实城乡低保工作
今年以来,华亭县民政局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扎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使全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政策宣传。 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城乡低保复核、民主评议办法和低保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对城乡低保相关政策予以整理,面对面向城乡居民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分发政策宣传单4000余份。以县政府网站、“村村通”广播、广场大屏幕、县民政网为平台,宣传省、市、县出台的城乡低保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加强民主评议,做好公示工作。 全县建立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人员库124个,低保评议人员3600多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监委会成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每个评议小组备案总人数不少于30人,极大的改善了城乡低保评议人员结构和覆盖面,提高了公信力。在村、镇、县实行“三榜”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严把审核审批,加强监督检查。 在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循困难家庭申请,乡镇政府受理,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对不按程序办理的,一经核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调查、审查、审核、审批每个环节负责人签名制度和经办人员、村(居)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严把城乡低保审核关口,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流入。按照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要求,县民政局成立了七个督查组,安排30余名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利用一月时间,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124个村(居)委员会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城乡低保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清理和规范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进行、是否存在错保、漏保、骗保、人情保等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核查,形成定期清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低保工作规范化运行。(华亭县民政局 章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