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民政局“三项措施”夯实城乡低保工作

10.06.2014  11:38

今年以来,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反映“城乡低保政策执行不够公开、公正”,针对这一问题,华亭县民政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三项措施”,积极予以整改,使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政策宣传。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民主评议办法、低保投诉举报工作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对城乡低保相关政策予以整理,面对面向城乡居民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分发政策宣传单4000余份。以县政府网站、“村村通”广播、广场大屏幕、县民政网为平台,宣传省、市、县出台的城乡低保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加强民主评议,做好公示工作。全县建立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人员库124个,低保评议人员3600多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监委会成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每个评议小组备案总人数不少于30人,极大的改善了城乡低保评议人员结构和覆盖面,提高了公信力。在村、镇、县实行“三榜”,受群众监督。经举报核实不符合享受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和调整,使城乡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把审核审批,加强监督检查。在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循困难家庭申请,乡镇政府受理,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对不按程序办理的一经核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调查、审查、审核、审批每个环节负责人签名制度和经办人员、村(居)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严把城乡低保审核关口,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流入。按照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要求,县民政局成立了七个督查组,安排30余名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利用一月时间,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124个村(居)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城乡低保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清理和规范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进行、是否存在错保、漏保、骗保、人情保等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核查,形成定期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低保工作规范化运转。(华亭县民政局  章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