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残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带薪休假制度

29.09.2015  18:11

根据《临泽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临泽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从6月份开始安排干部年休假,并将“县残联职工带薪年休假安排表”报县人社局备案。

年休假实行工作优先原则,在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时,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为前提,分管领导和干部不同时休假,班子成员也要错开休假,避免日常工作受到影响。领导班子成员休假提前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安排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在休假时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安排好各项相关工作后再报主要领导批签。同时,要求所有休假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或急办业务,立即终止休假,返回工作岗位,未休满假期再择时安排。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了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临泽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