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残联强化“五种意识”,践行“三严三实”

03.06.2014  13:5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灵台县残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并号召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强化“五种意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解决服务不主动,态度不热情问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来办事的残疾人要始终充满感情,对基层的同志要充满热情,全力做到“八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句热情问候、一片热心听诉,一个实在答复、一腔热忱办事、一声祝愿道别”,使“不归我管”、“去找领导”、“我不知道”成为新的禁忌语,努力做残疾人的暖心人。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研究部署不够,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落实惠残政策不到位,习惯于高高在上问题。全体残联干部职工要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考虑问题要周密,工作落实要细致,措施方法要得当,避免“小失误”变成“大影响”,努力做残疾人的放心人。

      三是强化效能意识,着力解决工作不用心,不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敢担当问题。要做到该办的事立即办,可办可不办的事依法办,不应在此办的事告之哪里办,消除残疾人来办事找不到人,反复跑路、来回折腾等现象,努力做残疾人的知心人。

      四是强化大局意识,着力解决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和个人利益为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要以残疾人工作为已任,爱岗敬业,树好形象,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多做为残联增光添彩之事,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贡献,努力做残疾人的交心人。

      五是强化自律意识,着力解决自我要求不严,遇到问题绕弯走,办事不公,甚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戒非分之想,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八项规定”要求,做到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对上对下一致、人前人后一致,努力做残疾人的贴心人。

      来源:灵台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