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残联圆满完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02.12.2014  13:14

      为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和护理困难,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今年以来,崇信县残联严格按照省上《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与县财政衔接,争取县级配套资金3.336万元,省级补助5.316万元,执行农村每人每月50元(600元/年),城镇每人每月70元(840元/年)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除外)139人,通过惠农“一折统”和金融机构,及时足额的发放了生活补贴共计8.652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减轻了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了生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