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高台县林业局四项措施强化项目管理

11.07.2014  13:13

    自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管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项目实施以来,高台县林业局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管理措施,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一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监督。项目计划下达后,林业局各个职能部门从提供服务、开展技术指导、强化检查验收等方面入手,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确保按期限、按设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对项目资金实行“三专一封”  的管理模式,即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项目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做到了资金管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会计核算单位相互制约,健全了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是加强资金支付管理。资金使用支付采用多方审核和集中报账的管理模式,对实施项目的支出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部门审查的方式。即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林业局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财务部门根据投资估算审核相关资料,然后报县财政审批后支付工程款,杜绝了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是加强项目审计监督。一是积极接受省市县各类专项审计检查,二是在项目竣工后,积极报请县审计局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竣工审计,确保了项目规范管理和顺利验收。(张掖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