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教育局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条规定》
12.06.2014 17:14
本文来源: 教育
为持续强化“用教育引导,靠制度规范,树典型引领,查违禁惩戒,抓监督预防”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金塔县教育局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结合当前师德行为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了《金塔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从爱国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言行文明、遵守公德等十个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学区(校)把《十条规定》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在办公室内张贴上墙、在公开栏内向社会公示,让教师、学生和家长人人皆知,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教师的从教行为。同时,金塔县依据《十条规定》认真梳理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整改,引导教师将《十条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有效纠正和制止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各种不良行为。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金塔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因学校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连带责任。
供稿:金塔县教育局 李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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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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