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强化措施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18.08.2014  16:48

今年以来,山丹县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住房难的“三难”问题,让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解决生活难方面,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情系驻丹官兵·关爱革命功臣”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在全面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多渠道、多元化保障作用,对重点优抚对象力争实行多重保障,为在乡和困难企业六级以上的10名残疾军人办理了医疗保险,将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和其它社会救助范围,  “元旦”、“春节”期间慰问部分重点优抚对象150户。

在解决看病难方面,认真落实《山丹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优抚对象代缴了医疗保险参保费,参保参合率达到100%。止目前,已为无工作单位的伤残军人、复员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1.4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大病救助6.5万元,发放门诊补助及代缴参合参保费1.4万元,适时调整了在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足额发放了护理费0.9万元。

在解决住房难方面,严格落实2014年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各项政策规定,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结合农村特困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积极协调解决“住房难”问题,优先把在乡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止目前共改造优抚对象危旧房32户;对城镇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分配范围,至目前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住户达27户。(山丹县民政局    周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