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开展贫困脑中卒患者康复救助工作

20.11.2015  16:55

为促进贫困家庭脑中卒患者的康复、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山丹县残联决定利用省拨彩票公益金-康复资金,为30名贫困家庭的脑中卒患者提供康复治疗及康复培训等服务。

此次救助对象为经各级医疗机构治疗后有继续康复需求,符合贫困家庭条件的城乡脑中卒患者,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人。项目受助人或其监护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各乡镇残联汇总上报县残联后,县残联组织康复中心专家逐一对申请受助对象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救助范围。

根据省拨资金,对每名贫困脑中卒患者的康复训练和康复培训,县残联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救助,连续实施3个月,共计救助3000元。康复训练中超出部分由患者自理,救助款直接由县残联拨付县康复中心。

县康复中心聘用专职人员,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康复计划,有针对性的对贫困脑中卒患者进行训练和培训。康复项目包括针灸、按摩、理疗、功能锻炼等康复项目。

来源:山丹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