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20.09.2015  10:25

  记者从9月19日上午国务院督导检查组在兰州召开的反馈会上获悉,我省18个县市区顺利通过评估认定,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标准。

  继去年我省1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后,今年我省又有18个县市区接受评估认定。这18个县市区分别为兰州市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肃北县,张掖市肃南县,金昌市永昌县,白银市白银区、景泰县、平川区,平凉市泾川县、灵台县,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和陇南市徽县。

  9月14日至18日,督导组对这1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了177所学校,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72个,发放调查问卷6028份,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督导组认为,今年我省向教育部提出申报的18个县市区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这一结果将提交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最后认定。

  此外,督导组认为,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和教育现状,以大力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在教育投入、信息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部分县市区个别年份的教育经费未实现增长,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等问题。督导组建议,甘肃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记者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