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15个县市区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7.04.2017  06:10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前决定对民乐县、会宁县等15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两个方面的评估,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

  根据督导评估程序,县级人民政府先根据相关标准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县级人民政府报请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复核后,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评估申请。随后,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网络问卷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方式,对15个县市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

  5月份,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对民乐县、会宁县、秦州区、麦积区、安定区、陇西县、静宁县、华池县、康乐县、合作市、榆中县、永登县、卓尼县、玛曲县、甘谷县开展省级督导评估。(记者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