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5个县市区将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

12.08.2016  15:36

  从8月10日上午召开的2016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有兰州市红古区等15个县市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

  我省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有部分县市区接受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发展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经过两年的评估认定,截至2015年底,我省共有29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的评估认定,占县市区总数的33.33%,但这一水平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经过一年时间的准备,今年9月,我省又将有15个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组的评估认定。早在今年5月,省督导办已经组织专家对今年迎检的大部分县市区进行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根据评估,目前15个县市区已经全部达到了申请国家评估验收的前提条件,除临夏市外,其他14个县市区相关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

  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接受评估的县市区要利用剩余的时间,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从标准化建设、均衡状况、政府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校进行整改,确保县域内每所学校都经得起督导检查。(记者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