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县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中国甘肃网5月21日讯 (通讯员 张宏) 今年以来,榆中县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在层层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和市委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第一季度听取21名乡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每季度约谈一次县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党总支负责人的规定,约谈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36名,对党组织提要求、明措施、求实效。常委会班子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相关规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县委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任务,发挥了表率示范作用。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榆中县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紧盯日常遵纪守规的情况、重点对象、重要事项,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采取日常监管、集中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全县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执行情况;监督全县科级干部遵守政治规矩、财经纪律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和县委“十条”规定情况;监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中基层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1236”扶贫攻坚49个脱贫村脱贫项目,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和省市县政府为民兴办实事办理情况等,把转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监督的主责主业上,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地生根。组织开展检查、抽查46次,有力狠刹了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