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实行“三级预审制”严把农民党员入口关
今年以来,广河县把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健全发展农民党员工作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成功打造了“阳光型”农民党员发展工作新机制,受到广泛赞誉。
分级负责,三级预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发展农民党员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实行党支部预审、乡(镇)党委、组织部“三级预审”制度,即对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的党员发展对象,分别由所在党支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三个层面进行逐级审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过程进行“回头看”,主要审查发展对象的标准条件、入党动机和群众认可程度;乡(镇)党委重点审查年度发展对象的结构比例、履行程序、社会评价等情况;县委组织部对发展过程全面把关,对村干部近亲属和有历史问题人员进行重点审查。
把脉问诊,灵活预审。预审采取“望、闻、问、切”四种方式进行,设计制作了《发展党员预审表》,对发展党员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审核。“望”,即查阅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审查结构比例、材料规范及程序履行情况;“闻”,即同发展对象谈话,审查其思想状况、政治素质、入党动机及培养情况;“问”,即开展延伸考察,深入发展对象所在村(社),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邀请相关知情人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审查其现实表现、群众认可情况;“切”,即征求乡(镇)纪检、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审查其社会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
严把关口,突出重点。针对发展农民党员过程中易出现带病发展、程序不严、结构不优等问题,突出四个预审重点。一是严审结构比例,按照基层党建“五大工程”要求,重点向农村致富能人、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业主、行业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和妇女等人群倾斜;二是严审资格条件,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群众认可度低或对党的认识不正确的责令基层党组织调查核实,暂缓发展或取消发展资格;三是严审入党程序,对未按程序发展党员的党组织限期整改;四是严审入党政审。
责任到人,倒查追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介绍人、培养人、考察人、审批机关的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制,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发展党员、在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组织,虚报信息的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