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庄浪县多机制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

17.03.2015  20:26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庄浪县健全完善各项机制,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

一是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机制。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卫生局在前两年全县的配送企业中遴选了9家信誉度高,药品配送及时的医药企业作为我县药品配送企业,从2015年2月起,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已遴选的企业中选择适合本单位需求的配送企业通过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点配,严格禁止在未遴选的配送企业中进购药品。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县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50%。 二是规范短缺药品信息报告及特殊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机制。 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药品使用中短缺药品信息上报卫生局药采办,药采办进行筛查分析汇总后报告省市卫计委。对于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类药品,各医疗机构优先在遴选的配送企业中采购,对短缺的特殊药品暂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规范采购并配送,但企业要少而精。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的管理,尽量选择甘肃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企业进行配送。 三是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付款机制。 县卫生局代表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遴选出的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各医疗机构与有配送关系的企业要签订配送合同书,确保药品配送及时,用药安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货款支付按照《庄浪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由基层医卫生疗机构每月向卫生局药采办上报《庄浪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验收汇总单》,药采办审核汇总后转交财政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县级医疗机构要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付清遴选前配送企业的药品欠款,建立新的药品货款支付制度,确保供货企业60天内收到药款。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供应监督管理机制。 县卫生局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和配送供应保障的监管,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查处在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网上交易过程中各种不诚信行为,对企业在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及时上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记录并上传至企业或医疗机构的诚信档案。对一年内不诚信行为达到2次以上的配送企业,取消该企业在庄浪县的药品配送资格或综合各方面因素实行末尾淘汰制。并加强了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监督,对商业贿赂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庄浪县卫生局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