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23.03.2016  11:45

为认真做好2016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增强督导评估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对2016年接受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皋兰县等12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网络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6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组织,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具体实施。

二、调查对象

参与网络调查的县(市、区)为2016年接受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兰州市红古区、皋兰县、张掖市甘州区、武威市凉州区、天祝县、临洮县、庄浪县、正宁县、陇南市武都区、两当县、临夏市、舟曲县等12个县市区,调查对象为以上12个县(市、区)内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教师及其他群众4类。

三、调查方式

采取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类人员统一通过登录甘肃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sedu.gov.cn)、甘肃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edu.gsres.cn)教师频道,点击 “2016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相关链接进入系统,按系统指导完成问卷调查。

四、调查时间

公众网上填答调查问卷的时间为2016年4月1-20日。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参调人员只能对本人所在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2.每人只有一次填答调查问卷的机会。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