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在县区地税局进行纪检监察同级监督试点
【本报讯】去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县、区领导班子的监督,经省局党组批准,兰州市在各县、区地税局开展纪检监察同级监督试点工作,该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便监督、不会监督的难题正在得到解决。
根据税务总局党组相关通知精神,兰州市地税局制定《全系统县、区地方税务局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同级监督的原则、同级监督的对象、同级监督的内容、同级监督的途径、同级监督的工作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按照省局党组批准,各县、区地税局纪检组长兼任所在单位党组副书记(正科)。
据悉,同级监督工作的理念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对同级党组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行为的监督为重点,积极创新同级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同级监督制度体系,努力破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便监督、不会监督的难题,形成同级监督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廉政保障。
目前,各县、区地税局开展纪检监察同级监督试行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是监督工作拓宽了思路,找准了监督的切入点,从不敢监督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是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主要是党组议事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坚决防止个人说了算。二是对选拔使用干部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广大群众认可,作风正能力强的干部选拔任用到领导岗位上来,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对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经费使用情况、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资产招投标管理的监督,促使其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四是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税收执法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督,防止权力运行失控。五是对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六是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扩大领导干部的监督范围,逐步由重视领导干部“工作圈”的监督转向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并举。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对其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把监督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