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58县农村学生享免费营养餐

27.05.2014  17:33

  本报讯(记者 魏娟)12月23日下午,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兰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58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也将每人每天提高1元。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启动了秦巴山区和六盘山区58个集中联片特殊困难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不含县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3元、每年在校200天的标准计算,全年每生补助6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按补助标准,每生每天可增加一个鸡蛋、一袋牛奶或其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

  同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补助标准提高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将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此外,在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58个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补助可达到小学每生每天7元、初中每生每天8元,小学全年1600元,初中全年1850元,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将在年底前拨付国家生活补助提标专项资金,并要求各市县和教育部门财政足额落实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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