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博导事件,真相催场多难?

15.10.2014  19:27

   作者:邓海建

  今年7月10日,厦大学生发布微博,称博导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三个月过去,厦大未公布事件的调查进展。10月13日,曾三次与其开房的当事女生称“吴在办公室拿出避孕套,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吴与学生聊天记录短信曝光。(10月14日中国网)

  三个月是个很有意思的时间节点,譬如中华医学会被审计署点名而坚顽强沉默,譬如厦大博导疑似涉嫌诱奸事件迟迟没有“下回分解”。起因迥异,结果无差,各个安然无恙。尽管7月21日晚,厦门大学公开了事件调查组的电话以及邮箱,希望接受举报人提供有关证据;遗憾的是,倏忽一个季度过去,这其间,当事人言之邈邈、公众质疑无休、媒体推波助澜,真相迟滞难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后的两个细节:一是今年教师节来临之际,由256位来自国内外高校教师、学者和学生参与联署的两封公开信,于9月9日分别被寄给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联名信呼吁彻查厦大性骚扰事件,建议教育部以此事为契机,制定出台《高等教育学校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建议厦大率先建立高校性骚扰防范机制。二是时隔一个月,10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及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教育部门应声而动,反应迅速,初衷可嘉。不过,性骚扰及其背后折射的高校教科研领域自由裁量权失范失衡,究竟是个师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恐怕见仁见智。此前,厦大教授易中天建言如何追求理想大学时称,首先要给大学教授建立底线,譬如“教授不能跟学生抢女朋友”。这话当然无须庸俗化理解,但一个背景毋庸讳言:少数高校教育教学及管理者,确实因为“长袖善舞”而底线沦丧。

  历史而言,道德诘责这回事最不靠谱。厦大博导疑似涉嫌诱奸事件之所以引发公众热议,倒不是中国的民众见不得师生恋、看不得伦理领域的奇葩或奇迹,而是担心两点:一是高校教育工作者手里的资源与权力是否“大过天”?若真如此,“性索贿”与“性交易”,恐怕比摊在台面上的骚扰更值得警惕。二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校这番“净土”究竟有无得力监管?如果“开房费”等果真都能财政报销,制度如此缺心眼,还谈什么信念理想、谈什么世界一流?

  尽管人性是个复杂的事物,也尽管各种利益输送与勾兑未必如碎片化的爆料那么简单,但,高校师生之间的寻常关系,总该有刚性秩序可以规制。因为在教育教学关系中,教育者的强势职业地位是板上钉钉的,那么,如何保障学生权益不被教育者私人意志所戕害,这恐怕是深化教育改革议题中的热点环节。眼下,工具理性的考招制度在调整,而人文关怀的权责关系似乎还在被遗忘的角度。从女大学生失联到女大学生被教授骚扰,这都警示着相关安全教育、举报监督机制、防范层面的教育与培训,不能继续阙如。

  博导疑似涉嫌诱奸事件的复杂程度总比不上航班失联。三个月,民意关切不断、当事人爆料不断,高校及主管部门何以无声无息?即便刮骨疗伤需要假以时日,也该告知公众,调查处理的真实进展。时日长久,中国高校及管理者的斯文与公信,果真经得起装聋作哑的“拖字诀”?(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