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受贿246.9万获刑11年

18.04.2015  04:32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4月17日,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受贿一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戴玉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