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原国税局长受贿千万认罪 自称还得起赃款
从去年12月开始,在深圳被告人都可选择穿便装出庭受审;昨天(5日),被控收受近千万元贿赂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因为家属没有送衣服来,只能穿囚服在深圳中院受审。
在广东税务系统工作近40年、号称业务能手的李永恒,5日在深圳中院低头接受法律的审判。面对检方的指控,李永恒全盘接受并表示认罪。
李永恒说,买房子向詹某拿的钱原本是借的,但私心里想着不用还也不错,如果法院在听取他的意见后,依旧认为是受贿款,他也不会否认。面对近千万元的贿款指控,李永恒表示自己“还得起”并将在庭后立即操作。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听完指控后当庭认罪
5日上午10时15分许,满头白发的李永恒在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瘦弱的他四周打量了下发现没有家属在场后,便直勾勾地看着被告席坐下。由于家属没有给其带衣服过来替换,李永恒昨日受审全程穿着囚服。
“我认罪。”在公诉人念完起诉书后,李永恒当庭表示认罪,并且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我接受”。
谈到给予多个企业和私人关照时,李永恒说从未在职期间违法操作过相关的业务,也并未在实质上直接给予任何人帮助。譬如行贿数额最大的潮州市某公司董事长詹某,李永恒说,他是在2000年经由妻子江某介绍认识的,此后两人私交甚好,所以詹某让他帮忙撑场面、帮他多结识点政界的朋友,他也乐于帮助。“我就是帮他撑场面拉关系,多次约上我们税务系统的同事一起吃饭,介绍詹某给他们认识,从没有直接给予实质的帮助。”
类似的情形还发生在中山市某公司,李永恒表示只去过该公司一次。由于该公司在中山本地是第一大外资企业,同时也是纳税大户,因此他叫上了时任中山市某局局长严某一起参观,并在参观时提示某公司是个不错的企业,要多多支持。对此,李永恒表示,税务部门对企业多支持应该是“责无旁贷”的。
至于浙江某公司董事长张某和福建某公司副总经理卢某两宗受贿指控,李永恒则表示没有任何意见。
控辩焦点
买三套房子的钱都是向老板借的?
李永恒还想着老朋友能在自己困难时给予帮助,若能不还也是极好的
检方指控,李永恒向詹某多次索取钱物,包括三套房产和若干现金等,对此,李永恒回应称,这些都是事实,但他开始都是商谈以借钱的方式跟詹某要的,当时都有说清楚要还的,但詹某一直说不急,自己私心也觉得老朋友能在自己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若是能不还也是极好的。“我也说过要把广州的房产卖了还钱给他,但他说现在广州房价低,卖了不划算,钱不急着还,我也就没有着急了。”
之所以要向詹某要钱买房,李永恒说,考虑到他们夫妇俩都已经60多岁了,一个是自己操作不方便,另一个自家的钱都分散在几个银行账户了,手续很麻烦,所以就找了老朋友帮忙,一起汇去,之后再还。
“我要这些钱的出发点是借钱,但如果法律确定是受贿、是不正当利益的话,我也认。”李永恒说。
辩护律师指出,李永恒和相关证人的证言中都指出这笔钱本意就是借款,只是詹某一直没有来要,而李永恒也曾表示詹某如果来要钱就一定会还,所以这部分应当认定为行贿而非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