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则审查通过 《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
2015年4月7日至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讨论并原则审查通过了《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孙安军主持会议。
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国内知名规划专家,省建设厅厅长杨咏中、副厅长梁文钊、副巡视员任春峰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晓江院长、杨保军副院长及项目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甘肃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在2014年8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原则审查通过了规划纲要成果的基础上,半年多以来,在省政府的指导下,省建设厅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纲要的审查意见开展了补充现场调研和深入研究,形成了逐条的回复意见,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规划成果。规划成果的内容齐全、指标明确,突出了甘肃省情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规划原则,有关城镇空间格局、城镇体系的支撑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设想符合甘肃实际,内容和深度达到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要求。
会上,杨咏中厅长介绍了规划的组织编制情况,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说明。
郝远副省长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位领导和专家对甘肃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了感谢。他指出,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托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国家发展战略平台,正在全面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如何从全省层面更加有效地统筹省域重大空间资源、更好地衔接国家发展战略在甘肃的落地,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任务。《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的尽快获批事关我省长远发展大局,该规划对于提升全省新型城镇化空间规划引导水平、拓展区域发展空间、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均等化、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全面建设小康具有重要的作用。
郝远副省长对规划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省建设厅及时组织规划编制单位,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消化吸收各位专家、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规划中要进一步突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甘肃的重要性、继续深化产城融合、水资源承载力、城镇化动力等专题研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书面意见逐条进行落实和采纳,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二是积极做好规划报批的衔接工作。及时主动做好规划成果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按规定报省政府常务会审查和省人大审议,切实加快规划的报批程序。在规划报批过程中,省建设厅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汇报衔接,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省人大审议通过《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后,将由省政府将规划呈报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