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职责职能 落实主体责任

26.08.2014  11:13

        今年7月,金塔县院被酒泉市委命名为“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是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该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问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有序开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金塔县院新一届党组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靠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二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年初召开了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大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干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老干部代表进行了细致的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考评和监督;四是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队伍思想动态,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五是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落实到岗到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年初与市院、县委政法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将全年目标任务逐项分解,检察长与党组成员、院党组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每位干警都签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教育,筑牢防线
        一是坚持学习。按照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活动,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市县委和政府的工作报告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理论素质。二是开展视觉感观教育。组织观看了廉政勤政影视教育片,以直观的感受教育党员干部。三是开展警示教育。以《廉政准则》为核心,结合检察特点,坚持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全省检察系统发生的3起严重违纪案件和市院小车司机违法犯罪案件为典型,在全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学习,引以为戒,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坚实思想防线。
      三、落实制度,注重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及时调整班子分工,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积极推行“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科室承办、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了廉政风险谈话制度。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敦促干警遵纪守规。从源头上防治检察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案双责”刚性规定和要求。三是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认真按照党风责任制工作要求,强化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办案跟踪回访调查、检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督查、执法办案信息反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通检察微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两联系、两促进”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为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达到服务群众和促进发展的目的,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严禁干扰企业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随意查封企业项目账册等“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工作纪律,倾力把专项行动打造成检察机关的阳光行动,廉洁行动。
        四、完善机制,转变作风
        紧紧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修订完善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纪律教育和执行机制,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启动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始终盯住自身问题,持续聚焦“四风”,查找和整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紧围绕干部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这两个重点,狠抓《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关于规范检察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检察机关禁酒令》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规范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