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感谢费"放翻副厅长 甘肃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杨映祥受审
原标题:接受贿赂60余次 千万“感谢费”放翻副厅长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9月23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杨映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继续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罪一项中,由于涉及28起贿赂事实,使得该案的法庭调查过程显得格外冗长。
“感谢费”少则数万多则百万
现年60岁的被告人杨映祥,大学文化程度,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8月14日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1月13日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11月24日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根据公诉机关调查,被告人杨映祥是从一名士兵起步,通过自己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最终成为正师职军队干部,进而转业至地方工作,被任命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从2008年收受张某某的第一笔贿赂款开始,被告人杨映祥从厅级官员的位置上迅速腐化,到今天沦为法庭被告人,前后短短不到七年时间。
调查显示:杨映祥先后收受28人贿赂60余次,价值1112万余元,仅其收受陈某某一人所送的贿赂款就达420万元。其中,2009年至2014年,甘肃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某为感谢被告人杨映祥在其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给予的关照,先后送给杨映祥1162647.11元、欧元7000元。2014年6、7月份,河北某汇通路桥工程公司张某某为了能够在工程承包建设方面得到杨映祥的帮助,送给杨映祥人民币50万元。
庭审过程中,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受贿事实显示: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承揽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结算;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或解决其子女工作方面得到被告人杨映祥的“关照”,于是奉上“感谢费”2万、10万、50万,100万元不等。这些“感谢费”或以拜年的理由或者送土特产的借口,最终都被被告人杨映祥“推辞一下后,就收下了”。
尤其在2011年-2014年,动辄数十万元的现金,动辄数十万元的银行卡,都被关系人送到了被告人杨映祥的手中,即便是在被告人杨映祥“出事”前的2014年6、7月份,被告人杨映祥仍然收到酒泉某干部为了感谢杨映祥在其就业安置过程中得到的帮助,通过兰州一家林绿工程公司孙某某送来的15万元。
对此,被告人杨映祥说:“这些钱,有些是对方放在我这里暂时替他保管。”“他们打算等我退休后,聘请我到公司当顾问,提前预支的顾问金。”“原本是想退给对方,但打电话,对方又不来取。”
被告人不穿“黄马甲”侃侃而谈
当日,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跟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没有了光头、黄马甲和手铐。被告人杨映祥发型整齐,穿着白色衬衫、深蓝色西装,坐在法庭上的他,普通话标准,思路清晰,侃侃而谈。
据介绍,为了彰显现代司法文明,如今刑事犯罪嫌疑人出庭不再穿“黄马甲”、带手铐、带脚链。而被告人杨映祥此次正好享受了这一司法文明的待遇。
当日下午,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法庭调查阶段仍在继续。公诉人指出,身为副厅长的被告人杨映祥,国家赋予的管理职权成了与他人随意交换利益的砝码,其建设项目、人事权力等成了获取利益的提款机。(记者雒焕素)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