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批次进行廉政约谈

21.04.2016  13:15
'); } 来源:厅直属单位党委    日期: 2016-04-21    点击数:

    4月20日下午,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对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主要负责人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27人分两个批次进行了廉政约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华峰和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袁秀智列席。

    李厅长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时强调: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主要负责人 一要 切实担当好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甩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对厅党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 二要 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和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推进思想理论武装,着力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要 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弛而不息的韧劲抓好作风建设; 四要 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五要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切忌主要领导一个人说了算。

    李厅长对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主要负责人约谈时强调: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三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一要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厅党组和厅直属单位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终落实到支部和每个党员干部。每半年专题研究分析1次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厅党组和机关党委报告。 二要 严格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及时传达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专题组织召开1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行为表现,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组织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自查,每年向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报告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要 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资金监管,涉及到行政审批改革的要及时改革到位。多运用重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于发现的人情保、关系保、违规保,对于截留、挪用、侵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捐赠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于擅自改变民政项目建设性质的,对于捆绑消费强制购买殡葬用品的,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厅直属单位党委    何谋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