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省委召开了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会后,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厅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工作成果。《意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和细化了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确定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巡视督查、考核评价等重要工作机制,构建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的高度自觉和积极主动,体现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必将对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环境,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进程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审计厅党组要求,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实质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这一总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务必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审计实践中,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厅党组要求,厅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审计干部队伍,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保证。要积极主动地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敏锐、态度上鲜明、行动上坚决。要以有效的抓手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即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要以得力的举措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惩治震慑,高悬反腐利剑,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强化刚性约束,扎紧制度笼子,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强化监督管理,抓好风险防控,使党员干部“不易腐”;强化教育警示,筑牢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要以强烈的使命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责任一级一级分解到位、压力一级一级传导到位、措施一项一项细化到位、督查一步一步抓实到位。要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与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审计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拓展”双联”行动等重点任务,以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精心组织,抓实见效。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厅党组的安排部署,厅机关各级党组织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厅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具体贯彻措施;厅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都把传达学习会议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层层学习讨论,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全面领会会议精神,努力提高“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厅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紧紧扭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从党组织“不松手”、主要负责人“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三个层面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按照会议和省委《意见》要求,厅党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专门研究起草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7章32条,分别从责任划分、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厅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审计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厅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以及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责任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追究的措施办法。8月21日,厅党组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专题讨论审定。同时,要求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尽快同步将《实施办法》具体化,切实抓好落实。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章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厅党组与各党支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背书”制度,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向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的“三述”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责、处室领导负主责的“三级责任制”,以及专题会议、专项报告等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加强干部管理,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厅党组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厅机关各处室年终总结考核时,要将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各处室要认真抓好本处室干部的“三述”工作,每年“三述”不少于一次。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毅带头为《甘肃日报》撰写落实主体责任的文章,接受甘肃电视台记者采访谈审计机关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报道我厅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动态,努力扩大党员、干部的认知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全力抓好当前工作。厅党组要求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分析总结上半年工作,细化靠实下半年任务,全面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团结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近期,除按照年度计划有序开展预定的审计项目外,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配合兰州特派办做好我省土地出让金和耕地保护专项审计工作,充分体现我省参审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8月15日,牵头召开了静宁县“双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深化“双联”行动庆阳片区会议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各单位“双联”督查考核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省政协副主席刘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我厅基本建立起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厅党组和班子成员继续带头深入学习落实省委《意见》和审计厅《实施办法》,影响和带动各处室和全体党员干部讲政治、重修养、精业务、强作风、做表率、创和谐。二是进一步分解靠实《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厅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审计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以及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责任,把主体责任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成效。三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整改提高,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四是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五是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整治,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供稿:机关党委 杜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