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
10月21日,省发改委联合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要求以公路客运每人公里联动运价0.128元为基础,省内不同车辆类型的每人公里基本运价下调0.004元,下调后执行每人公里0.124元的基本运价。调整后的座席客车普通级运价为每人公里0.124元,中级为每人公里0.174元,高一级为每人公里0.264元,高二级为每人公里0.304元,高三级为每人公里0.364元;卧铺客车普通级为每人公里0.189元,中级为每人公里0.244元,高级为每人公里0.354元。调整后的价格将是公路客运人均每公里的最高运价。此外,儿童、伤残军人、因公致残警察以及70岁以上老年人则执行普通票面价格的相应折扣优惠。农村客运享受国家燃油补贴,不实行客运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执行每人公里0.10元基本运价。
根据省物价局与省交通厅在2006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甘肃省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甘价服务[2006]306号)有关规定,当0号柴油价格变动每升调整达到或超过基础价格的0.50元时,实施油运联动,对客运基本运价进行相应调整。若0号柴油价格变动每升上涨未达到0.50元或超过0.50元的部分,则在下一周期启动联动机制时累计计算;当油价下跌时,反向实施运价联动。不同线路等级和车辆类型的每人公里基本运价相应上调或下降0.004元。
10月18日0时,国家发改委降低成品油价格后,根据“油运联动”启动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测算,累计达到了下调公路客运基本运价的油价联动幅度。为此,省发改委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向各地运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要求以公路客运每人公里联动运价0.128元为基础,省内不同车辆类型的每人公里基本运价下调0.004元,下调后执行每人公里0.124元基本运价。
各运输企业将及时公布并执行新的公路客运票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乘客的利益。
(李文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