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召开省水利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

28.07.2016  16:38

 

会  场

 

 

参会人员

 

      本站讯   7月27日,驻厅纪检组组织召开省水利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金城主持会议,并对各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省引大管理局、省景电管理局、省引洮建管局、省水文局、省水投公司纪委书记和厅直属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王金城充分肯定了各单位纪委上半年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纪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积极主动作好监督执纪工作。 一要准确把握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的关系。 省纪委明确规定,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省纪委工作的延伸,其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和省纪委部署,支持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二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 坚持做到学习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与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的最新部署相结合,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三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切实强化担当意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单位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用“866”检查考核机制来检验和衡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 四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转变工作理念,不断思考探索,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等都要坚持纪在法前,充分体现“四种形态”,除了对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外,对大多数同志运用纪律处分、诫勉谈话、函询约谈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工作,实现抓早抓小经常化、制度化。 五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锤炼“”“”“”“”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率先守纪的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及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向与会同志征求了省水利厅属县级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建议。

 

      驻厅纪检组副地级纪律检查员陈新江,驻厅纪检组、厅人事处有关负责同志,省引大管理局纪委、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厅属各单位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