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林策函〔2016〕22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精神,省林业厅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林业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林业厅
2016年5月27日
甘肃省林业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服务,结合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流程,丰富服务内容,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拓展服务渠道,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厅系统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前期准备(6月8日前完成)。结合厅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6月初召开协调会,安排工作,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
(二)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编制办事指南(6月24日前完成)。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创新创业为导向,对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其中:具有行政审核审批职能、职责的处(室)、厅直单位重点围绕省厅入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办理的1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省森林公安局负责梳理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服务事项;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负责梳理林业调查单位中介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其他处(室)、厅直单位重点围绕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在日常生活中咨询或反映较多的、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细化梳理。已经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不再作为公共服务事项重复梳理。同时,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在梳理过程中,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有关办事的证明和手续逐项进行清理,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
梳理工作结束后,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对各项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填写《省林业厅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一)、《省林业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附件二),连同有关各类证明和繁琐手续的清理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反馈厅政策法规处汇总提交省审改办审核,确定最终事项。
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三)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和展示两类模板填写(7月15日前完成)。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审改办审定的最终事项,下载《甘肃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和《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网址详见《加载教程》第17页),进行细项填写(详见《加载教程》第19、21页),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反馈厅政策法规处汇总提交省审改办审核。
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四)网上上传加载公示(8月底前完成)。厅政策法规处按照省审改办审定的《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和《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按规定时限上传加载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同时协调厅信息办上传到甘肃林业网,并印制《甘肃省林业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宣传手册,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
(五)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持续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慵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也关系到省林业厅系统的整体形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切实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同时,要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安排原负责“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的人员具体承担。
(二)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法规性、专业性、技术性强,需要各处(室)、单位密切合作,形成职责明确,合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厅政策法规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全面做好同省审改办、以及与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召开有关协调会议,督促工作进度,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要根据“三定”方案职能配置,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梳理本处(室)、本单位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流程,清理各类所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联系人: 姚恕忠 林 媛
联系电话:0931—8730293(内线8618)
附件:1.厅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2.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3.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政策法规处
2016年5月27日
附件1
省林业厅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单位)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请用Excel格式填写。
附件2
省林业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
办理依据 |
|
基本流程 |
|
申请材料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办理时限 |
|
咨询方式 |
|
受理机关(单位) |
|
备注 |
|
说明:请用Excel格式填写;“办理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
附件3
省林业厅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