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14.07.2021  10:31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本网记者  李红军)今天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7月1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全方位解读,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近年来,省人社厅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破除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壁垒

  位志荣介绍,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对省内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台阶、论文、身份等限制,开通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着力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将科技人才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发表原创性论文、参与智库研究、标准制定、离岗创业、吸纳就业等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价重要依据,全面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发展的环境,破除引进、留住、用好人才的制度壁垒,不断增强科技人才获得感、成就感。

   为科技人才聘用放权松绑

  位志荣介绍,把设置岗位和聘用人员权限全面下放到事业单位,允许高校院所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自主择优聘用人员,实现了“谁用人、谁聘用”;允许高校院所突破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目前,共为179名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高端人才设置特设岗位。

  同时,对持有“陇原人才服务卡”的A类、B类、兼岗的C类人才,以及甘肃省特殊人才实行岗位单列,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直接聘用,通过释放更多顶层岗位,打通晋升通道,有效解决了高级岗位存量不足、推行竞聘上岗制度阻力较大的历史问题。仅此一项举措,共释放高级岗位2115个,其中正高级2025个。

   优化现金奖励方式助推成果转化

  现金奖励发放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位志荣介绍,省人社厅结合工作实际,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印发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对做出重要贡献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给予现金奖励,现金奖励计入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且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强化高层次人才激励措施

  省人社厅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在国家和我省重点人才项目选拔推荐中,对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将在甘“两院”院士津贴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一次性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此外,制定出台了陇原青年英才选拔管理办法,实行个性化培养扶持政策,培养扶持周期为3年,在科技攻关、实践锻炼、成果转化、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予以扶持;同时,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作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抓手,目前全省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0个,为青年人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位志荣表示,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加快科技人才职称评价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工作,指导高校院所健全完善竞聘上岗办法、岗位任职条件等制度,加强与高校院所之间的政策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单列岗位后有关晋升问题的办法,打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切实为全省科技人才发展搭好平台、架好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