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厅构建全覆盖用地审批责任体系

15.06.2015  14:32

  中国兰州网6月15日消息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在精简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按照批管并重、权责一致的原则,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建设用地审批责任体系。

  纵向上,对县、市(州)、省在组织建设用地报件中的要求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审查申请用地条件,核实用地权属、地类、面积,编制建设用地申报“一书四方案”,履行征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等,对申报材料和审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市(州)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配置土地利用计划、用地权属是否明晰、地类和面积是否准确等。省国土资源厅对市(州)审查内容进行复核,对用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结论性意见,对审批结论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横向上,对省国土资源厅各业务处室工作职能和审批时限进行了规定:政务大厅负责报件受理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之后分发到规划、耕保、利用、地籍、征地、执法6个处室并联审查,各审查处室根据建设用地审查要点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征地处汇总后对报件是否上会审或厅领导会签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