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刘金文同志任职的通知

25.03.2015  12:54

甘司党任字﹝2015﹞2号

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

      厅党委2014年1月22日会议研究提拔任职的刘金文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省司法厅党委2015年2月4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金文同志任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一年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