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

04.11.2014  10:57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并发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

  三级曝光重点针对三种行为

   中国甘肃网11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郭秀睿)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制订并发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并已于10月31日开始实施。

  《制度》重点曝光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第一,“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违法行为曝光。其中包括有两辆存在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曝光企业名称、违法车辆号牌和违法次数;3年内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曝光企业名称、企业安全责任人、事故车辆号牌和事故简要情况;1年内有两次(含)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或旅游包车企业;第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个案曝光。包括“两客一危”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载、超速、违反夜间限行规定、未安装或故意损坏GPS卫星定位装置。曝光车辆号牌和具体违法行为;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和“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第三,交通违法多次未处理车辆曝光。

  西部商报记者还了解到,《制度》实施三级曝光制度。也就是说,各道路运输企业一旦存在上述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先由大队每月曝光一次辖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前10名的车辆,随时曝光一次死亡1人以上及严重恶劣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支队每两个月曝光一次辖区交通违法未处理前50名的车辆,随时曝光一次死亡3人以上及严重恶劣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各大队需要曝光的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总队每季度曝光一次全省交通违法未处理前100名的车辆,随时曝光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各支队需要总队曝光的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