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对我厅创建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21.11.2014  17:01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桦做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11月19日,由省直机关工委李燕青副书记任组长的考核验收组一行4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形式,对省环保厅创建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桦代表厅党组做了创建情况汇报,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干部职工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办公环境、道德讲堂、活动场所逐处室、逐楼层、逐房间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和8名参会人员的座谈发言,观看了省环保厅创建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专题汇报片,并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3个方面34项指标,检查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文件资料。

李燕青副书记代表验收组反馈了意见,认为省环保厅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全员参与积极性高,文明创建氛围浓厚,工作扎实富有成效,基本达到了创建标准的要求。一是领导坚强有力。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长效发展。二是“六型”机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尤其是创建学习型机关中,省环保厅做了很多工作,全员的素质得到提高。三是创建工作较好达标。在环保服务社会、文体活动、制度落实、工作环境等方面都得到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富有成效。四是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创建活动有力保障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环保职能的发挥,为环保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五是参与工委各项活动热情高。工委各项活动,省环保厅都积极参与,认真落实,任务完成较好。针对检查中存在个别处室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文件报纸乱摆放和创建资料不规范的问题,验收组希望及时整改完善,做到始终保持高水平创建标准,更好地体现文明单位建设与服务经济建设的理念。

杨桦组长就整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决心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治,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查验收。

李燕青副书记反馈验收意见

验收组检查道德讲堂建设

干部职工代表座谈发言

参会人员观看创建活动专题汇报片

检查办公环境

验收组检查创建活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