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原标题:创新理念多措并举
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省司法厅副厅长钟建龙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法律援助工作的正确方向,把维护困难弱势群众权益作为根本任务,创新工作理念,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一、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理念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坚持公平正义,把保障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改革创新,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根本要求,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法治化水平。要坚持应援尽援,把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责任,使每一名经济困难公民都能得到法律帮助。
二、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能力
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紧密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三是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畅通申请渠道,切实做好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四是加强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经济困难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网络,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和咨询点,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二是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行网上咨询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零距离”。三是简化审查程序,对特定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四是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五是建立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便民卡”,推行“一卡三进”“五免一卡通”等便民服务措施。六是丰富宣传形式,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
四、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一是规范服务标准,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指派等工作程序,规范法律援助承办环节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质量监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督促法律援助人员遵守案件承办的法定程序和执业标准,依法公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应急处置机制,针对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法律援助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标准、程序和投诉途径,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经费保障体制,省级财政加大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市、县级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全部用于案件补贴,及时足额支付。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接待群众需要。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发挥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四是创新网上服务形式,发挥“智慧司法”信息平台作用,逐步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