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出台《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

20.06.2014  14:35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加强辽宁省科技厅人才工作与国家和省各类人才计划的有效衔接。日前,辽宁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不仅要出技术和成果,更要出人才”的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措施研究,进一步整合各类科技计划和政策资源,加快培养造就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辽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该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加快落实辽宁省“双千计划”,选拔杰出人才30名,培养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4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70个,扶持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业的优秀人才300名。到2018年,加快落实辽宁省科技厅“十百千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择优支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院士增选后备人选)10名,科技创新团队100个,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00名。

      为保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刘晓东厅长担任组长,赵景海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厅机关16个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才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厅机关人事处承担人才工作相关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战略研究,其他各处室结合业务职能承担相应的人才工作。同时,实施意见对人才工作的流程予以明确,确定了工作部署、提名申报、初选推荐、评审确定、审议名单、审定方案、支持培养、推荐上报、总结考核9个环节工作标准和内容。

      实施意见进一步对人才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二是要坚持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标准;三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与科技计划的有机结合;四是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五是要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六是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的及时全面总结;七是要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宣传力度;八是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目标绩效考评。

(来源:辽宁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