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党组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规划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05.06.2014  16:37

甘科党组[2014]23号

机关各处室、省知识产权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甘肃省科技厅党组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甘肃省科技厅党组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2014年6月3日


附件

中共甘肃省科技厅党组贯彻落实

《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及任务

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党章要求和中央及省上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努力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持转变作风,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完成全省科技工作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目标任务: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取得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党风政风行风有明显提升,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根本,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进一步树立为民清廉务实的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党风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协助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把党风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标准,严格检查考核。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协助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坚持转变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规定,促进省科技厅进一步转变作风。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办公室

协助处室:人事处、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针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做好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不断深化和拓展工作内容,促进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吃空饷”等问题。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成果,做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度基层调查研究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认真做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双联六大任务落实,促使党员干部在双联行动中锤炼作风、砥砺品质,增强群众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农村处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1.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协助处室:办公室、人事处、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人事处、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1.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核查机制。健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机制,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既查处当事人,也追究责任人。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协助处室:驻厅监察室、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坚决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圈谋私问题。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办公室、条财处、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等规定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办公室、条财处、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管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计划处

完成时限:2015年

5.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的公示制度,对立项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奖励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计划处、成果处

完成时限:2015年

6.建立和健全科技经费审查与审计制度,开展科技项目立项经费审查、项目验收经费审计,强化科技经费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监管。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条财处

完成时限:2015

7.建立科技项目管理追溯机制和倒查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实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计划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1.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教育和谈话教育,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测试制度。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结合学习型、服务型、廉洁性机关文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党委

协助处室:办公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条财处

协助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

2.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落实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办公室

协助处室:条财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相关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和管理。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部署,做好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加强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协助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岗位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资料的管理。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开展制度法规廉洁性审查评估机制,提高法规制度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制度执行力。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政策处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确保权力按照设定权限和程序行使。

1.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等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扎实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 直属单位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认真落实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加强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协助处室: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等相关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人事处

协助处室: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对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确保各处室(单位)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计划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深入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合理划分、规范实施机构权力和职能,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运行流程。

责任领导: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

9.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领导:分管厅长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执行、问责和审计等各项制度。

责任领导:驻厅纪检组长

责任处室:驻厅监察室

协助处室: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人事处、计划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一)党组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好监督检查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列入重要议程,与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切实转变纪检监察职能。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定位,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更好的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案件查办、惩治腐败的力度。

(三)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各责任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协助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廉洁行使权力,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各项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的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阶段性任务,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持续性工作,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需要调整和完善的工作,要及时研究部署。厅党组将在每年结合干部考核和班子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