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厅:企业家也可申报优秀科技创新奖

03.06.2014  10:33

  中国兰州网6月3日消息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科技厅对2013年发布施行的《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奖励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奖励细则(2014年修订稿)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重新修订后的奖励细则中在省科技进步奖中增设了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旨在奖励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

   将新增两大奖项

  据了解,《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稿)在省科技进步奖中增设了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旨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彰显创新科技人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优化升级,奖励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分别授予企业和企业家,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企业和企业家各不超过1家(人),可以空缺,且不重复授予同一企业和企业家,奖励等级等同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奖金分配更细化

  据悉,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候选人的评选标准为:在本省经营3年以上并在属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负责人;曾获得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者省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所在企业经济效益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投资规模、销售收入和企业利润等各项经济指标逐年提高。

  记者注意到,省科技功臣奖奖金的分配有了具体标准,即省科技功臣奖奖金数额为80万元中,其中40万元为获奖者个人所得,20万元奖给团队的其他有功人员,20万元作为科研补助经费。(记者 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