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加强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0.03.2017  08:44

人民网兰州3月29日电(高翔)3月29日,甘肃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甘肃矿区公安局及高速公路各支队加强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着春季气候转暖及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返乡祭扫、踏青旅游、植树等活动集中,自驾出行将成为群众主要的出行方式,墓区、景区、林区和农村山区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为此,甘肃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景区、墓区、林区和农村山区道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提前协调墓区、景区、林区管理部门增设临时车位、指示标志,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通过设置路障、安排专人值守等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另外,严管农村道路,制止面包车超员和低速货车、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甘肃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区域交通路况,公布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信息及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全面落实“两公布一提示”。清明节期间,及时发布每天墓区、景区、林区道路交通流量、停车泊位数量、拥堵指数,引导群众合理安排日程和线路。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长距离交通拥堵、较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紧急事项,各级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置的同时,及时上报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