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省内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27.04.2015  11:24

甘工信函〔2015〕60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促进我省印染企业清洁生产,提高印染产品质量,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厅消费〔2015〕20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委负责组织省内印染企业的申报、审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印染企业,按照《通知》和《管理办法》要求,于2015年5月25日前向我委提出准入公告申请,并将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委消费品产业处。

管理办法》、《通知》、《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申请书填报指南》可在工信部消费品司网站下载(网址:http://xfps.miit.gov.cn)。

 

联系人:朱家斌          0931-46092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