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健委联合印发通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

26.01.2020  20:41

1月25日,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专用设备采购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省级财政视情况予以补助。

1月23日,省财政紧急拨付1000万元资金,截至1月26日中午,全省共计安排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0589.37万元。

甘肃台报道。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高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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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琬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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