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新闻通报: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

11.07.2014  12:27

 

7月11日是第25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今年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展示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进展,倡导遵守基本国策,树立婚育新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了展示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现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自2002年以来,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12年控制在7‰以内,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年初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市、县、乡三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机构改革可望在年内全部完成,必将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有力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今年上半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克服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任务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了转型转变、稳定发展的势头。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三个不变”的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大部分市县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认识明确、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一些市州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后进乡镇和重点管理乡镇,给予“黄牌警告”,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大部分县区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和全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视屏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宣传,规范审核审批流程,落实办证便民措施,使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了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实惠。截止2014年6月10日,全省卫生计生部门累计受理再生育申请1584对(城市1348对,农村236对),审核批准615对(城市471对,农村144对),怀孕354对(持证怀孕111对,无证怀孕243对),无证生育20对。

计划生育工作的人财保障进一步强化。庆阳市坚持乡镇计生办机构、正科级建制、主任正科待遇、公务员编制、工作职能“五个不变”,深入开展“双推优”活动,去年以来从优秀计生干部中优先提拔3名县级干部、18名计生办主任提拔为乡镇长、24名计生办副主任提拔为主任、49名计生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宁县、庄浪、临夏等县区提拔重用一批优秀计生办主任,将从事计生工作时间长、年龄大的干部调整到了县直部门。兰州市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今年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比去年增加了780万元、达到3851万元,增幅25.4%,保证了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所需的经费。

各地工作彰显特色亮点。兰州市着力提升“百合计生服务”品质,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的提标扩面作为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失独”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了每人每月500元和400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提前5年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对象55-59岁每人每月补助80元。陇南市将今年确定为“信息化建设共享提升年”,组织开展以“十清十查”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服务活动,并确定文县、徽县两个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一些市、县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双联”活动,开展了部门间人口基础数据比对、全员人口数据库“消重补漏”,解决了基层基础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年度人口计划可望顺利完成。据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截止2013年5月,全省常住人口2584.98万人,出生人口10.17万人,人口出生率3.94‰,人口自增率为2.01‰,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91.66%。综合分析,今年能够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人口自增率控制在7‰以内的人口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