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认真履行卫生监管职能,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安全

12.09.2014  13:03

  市卫生局切实加大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各供水单位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涉水产品的索证工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是严格落实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制度。在卫生许可证换发及复核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和标准实施现场审查,对65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提供饮用水的二次供水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加快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人员赴重庆市就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结合兰州实际,拟定了《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建设方案(2014—2016年)》,组织市发改、财政、城建、环保、房管、科技部门和兰威水务集团的相关专家进行了可行性专项论证,待市政府批准后开始建设。三是对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两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涉水产品是否索有合格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水质自检资料是否齐全等内容,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不合格环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处罚。四是加强了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开展了二次供水单位摸底调查,重点对145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全市有867户二次供水单位已办理卫生许可证,有1036户对蓄水池、水箱进行了清洗消毒;免费对39户无管理主体、设施老化陈旧的“三无”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五是加强了水质监测。从今年7月份开始,将苯和石油类指标纳入月检测项目。对18个二次供水监测点采样检测两次,并运用快速监测设备对二次供水的浑浊度、色度、PH、臭和味、余氯五项指标进行不定期监测。加强了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争取专项资金768万元购买监测设备3台,使监测能力达到92项。每半年对出厂水和部分管网末梢水实验室检测一次,并定期向公众公示检测结果,对水质不合格单位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