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专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8.10.2014  10:58

10月24日下午,陇南师专党委书记司跃宁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校长、党委副书记刘先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莹成,党委委员、副校长孔庆庭、任永峰,各院系、部门以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跃宁全文宣读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他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展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他要求,学校党委、基层党组织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及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在办学过程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刘先春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司跃宁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学习好。对习总书记讲话中提到的成绩、经验以及当前从严治党的要求,都要学习好、理解好、把握好;二是总结好。各党总支(支部)要召开教育实践实践活动总结会,全面回顾取得的成绩、认真总结积累的经验,并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整改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加强调度,推进工作,抓好整改,转变作风,收到成效。

刘先春指出,习总书记的讲话全面总结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五项重大成果、积累的六条新经验,并就新形势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具体要求。他要求,学校的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我能为学校升本做什么”,把教师、学生装进心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王莹成全文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司跃宁说,党中央确定的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是坚持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实施意见”对党委、校长的职责;运行的程序和工作的方法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为高校的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领导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在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三点:一是要把握职能;二是要把握原则;三是要把握方法。他表示,将坚持制度,规范运行,事业为重,同心同德,全力支持刘校长去抓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好班子的合力,一切朝着实现“升本”的目标去谋划、去拼搏。

刘先春说,“实施意见”规定了党委、校长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同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要保证“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各部门、院系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畅”。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供稿:陇南师专   杨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