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七·二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

23.07.2014  12:02

  原标题:我市“七·二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

  岷县漳县6.6级地震一周年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通讯员 袁东 王陶德)“7·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正式启动以来,省上下达我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10项,总投资1905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住房、学校、医院、农村基础设施、产业重建等方面。截至7月15日,全市“7·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累计开工150项,占下达项目数的71.43%;累计完成投资11.4亿元,占下达总投资的59.81%。农村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全面完成;重建户开工率100%,完工率58.72%;4个易地集中重建点已全部开工建设,74个教育项目开工68项(其余6项已上报省重建办调整整合),42个卫生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有序推进。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成省上确定的节点目标任务,我市多举措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多次利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深入重灾乡村实地调研灾后重建项目进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加快灾后重建的有关具体问题。市重建办根据省、市提出的灾后恢复重建节点要求,再次沿用“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中“标准、规范、科学”的有效措施,制定出台了《陇南市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陇南市“7·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绿色通道十条规定》,将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下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下放县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投资计划下达、支持性附件办理、初步设计编报及审批、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明确到日,限期办结,逾期追责;对宕昌县、礼县需要市上协调解决或汇报省上协调解决的事项,明确责任,限时答复,督促办理。

  宕昌县、礼县人民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县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根据本县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合理配置全县灾后重建领导力量;每县抽调一名懂项目、有思路、责任心强的副县长直接抓灾后恢复重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有领导牵头,有部门主抓,有责任人跟踪,做到了任务不完成,责任不脱钩。